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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禍.jpg

前幾天我又被追撞, 

還好雙方都平安.

利馬這幾年的切身經驗如下.

1. 裝可憐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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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經過 - 

單行道右轉, 他從左邊切入我車道, 撞到我左前方.

 

肇事者介紹-

青壯年男 

無保險

無駕照

沒有攜帶身分證

非車主

就說自己沒錢, 拜託放他一馬.

因保險政策, 加上他無駕照,

雙方都去警局, 還需額外付費驗血 (檢查是否有藥物或酒精影響).

當時警局裡面沒有驗血檢驗, 

到專門指定地點驗血, 等待處理時間漫長,

4個小時多我才離去.

 

2 零錢打發型

零錢打發.jpg

事故經過 -

他追撞到我車左後方.

 

肇事者介紹 -

青壯年男

無保險

有駕照

非車主

男子以野雞計程車為業,

雙手一攤, 說現有零錢就當賠償費. (我沒收)

(事故發生在中午前, 意思是才剛開工, 收入不多)

因我車子只有些微掉漆, (沒嚴重到需要版金)

保險人員建議, 用快速案例處理.

雙方簽署一文件, 聲明彼此未來不會用此事故, 互告對方而結案.

快速案例, 避免去警局的手續與時間.

 

3 議價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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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故經過 - (最近才發生的)

我從慢車道切入中間車道,

前方煞車, 我也煞車,

他追撞到我左後方.

我車損毀部分 - 左後車燈, 保險桿, 車身需版金.

對方損毀部分 - 右前車燈, 保險桿, 車身需版金.

 

肇事者介紹 -

灰髮年長男

無保險

有駕照

車主本人.

他的觀點: 

責任在我, 因我切入他車道,

所以要賠償他損失.

我的觀點 : 沒有保持距離, 才會追撞.

保險公司觀點 :

如果雙方沒有達成協議,

就只能去警察局, 只有執法人員才能裁定雙方的對錯.

 

對方一心要我賠償, 就說去警局解決.

保險人員建議可以先打 Surco 市安全巡邏專線 (Serenazgo),

他們先介入處理, 有了報告文件, 再去警局就當快速處理.

不然, 警局案件多, 等待時間很久.

備註 : 當時事故發生在Surco 區,

利馬市分多區, 如台北的中山, 松山區等,

但不同於台灣, 這些區都是獨立, 區市長是選舉出來, 有獨立的行政中心.

 

不久, 這先生提議

議價型2.jpg

他說版金, 保險桿, 他自己負責,

車燈我負責,

我問: "車燈多少錢? "

他看一眼保險人員, 保險人員說他不知道.

 

之後我到旁邊填寫文件,

保險人員私下告訴我, 車燈很貴, 

一般人沒帶那麼多現金, 還是去警局好了.

 

過一陣子, 這先生用手機顯示費用, 車燈兩千7百多秘幣 (約台幣2萬5千).

我說: "很貴, 付不起."

 

不久, 這先生又提議

議價型3.jpg

我回: "還是沒辦法."

 

沒多久, 這先生說: "他要走了."

我說: "不去警局了?"

他點頭.

我趕快告知保險人員, 不去警局, 可以用快速件處理.

保險人員把文件拿出要他簽名時, 

他又說不簽, 

我說: "這文件保障我們雙方將來不會互告彼此, 事情就此結束.

如果不簽字, 就要去警察局."

他拿手機對著我與保險人員 : "我需要你們口頭承諾, 

現在我錄影, 

把你剛剛說的, 再說一遍."

我說: "錄影沒用, 保險公司需要簽名的文件."

僵持一陣後, 他才簽名.

還好順利握手落幕.

此時安全巡邏人員到來, 告知他們已達成協議, 不去警察局了.

 

目睹的街頭一幕

謾罵型.jpg

煞車碰撞聲後,

後方司機, 破口大罵, 髒話連連. 但沒下車.

前方小貨車司機下車查看, 

沒甚麼大礙, 

綠燈一亮, 大家鳥獸散, 就像沒事一樣.

 

事故車禍感受都不好,

最重要人平安就好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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